新版家用汽车三包规定明年施行

辽宁日报 2021年07月28日

据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记者赵文君) 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对经营者提出更加严格的三包责任要求,市场监管总局27日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规在2013年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

新规明确,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出现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选择予以免费换车或者退车;销售者为消费者退换车时,应当赔偿消费者的车辆登记费、加装装饰费、相关服务费等损失;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质量问题纳入三包退换车条款;对家用皮卡车实施三包,将家用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的主要零部件纳入重大质量问题退换车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