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佳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制造业数字化发展既是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的要求,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夯实国民经济发展基础的需要,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制造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当前,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均在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作用,加快本地经济向经济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转变。东北地区作为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制造业产业规模巨大、门类齐全,具备数字化制造发展的空间、平台和物质条件。但毋庸讳言,与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东北地区制造业的数字化改造,仍处于早期阶段,尚有一定差距。
“十四五”时期,要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发展数字化制造是培育东北地区制造业新优势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培育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重要途径。东北地区要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制造是必然选择。数字化制造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多种数字技术的集群式创新突破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对制造业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仓储物流、销售服务等进行全流程、全链条、全要素的改造,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价值创造作用。将信息技术运用到企业的生产、管理、销售等各个环节,打通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社会生产各环节的堵点,连通产业链和价值链的断点,推动数字工厂、数字制造、数字营销的建设。先进的信息技术与传统制造产业进行有机融合,不仅可以加快钢铁、石化和纺织等传统产业的工艺技术改进,促进新产品研发创新,丰富产业功能,提升产品附加值,而且能够促进制造业产业链条上各环节的高度融合,形成新的数据变现模式,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涌现,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带来新活力。
做好制造业数字化发展的制度安排。东北地区政府职能部门应以国家相继出台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为依据,相应制定出一系列配套的详细制度安排,完善数字化制造发展的政策,健全适应数字化制造新需要的法规;在制造业集聚的区域,应加强对公共服务平台的组织和建设,为制造业企业创造相互交流与借鉴的机会和平台,促进服务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应加快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制造业企业在技术升级和研发及成果推广和应用,以及域内行业间协作协调,为制造业企业发展数字化制造创造更加优越、便利、和谐的政策环境和有利条件。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东北地区应以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作为重要支撑,推动经济社会运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等新一代信息网络布局,优先覆盖核心商圈、重点产业园区和重要交通枢纽,完善公共基础移动网络。加快融合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依托华为、腾讯等互联网企业建设云计算、大数据、高性能计算等数据中心,依托重点行业骨干单位建设工业互联网、东北生态云等行业应用大数据中心,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推动信息产业升级,将数字经济作为振兴发展的新动能,促进数字红利进一步释放。
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东北地区应建设一系列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培育一批互联网平台,建立数字经济体系和数字经济创新中心,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联动、上下游全链条一体发展;吸引华为、中兴等一批知名企业落户东北,引进国内龙头云计算企业牵头建设跨行业跨领域的省级互联网平台,加快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清洁能源利用等重点行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建设汽车零部件、食品、石化、纺织等区域互联网平台的全产业链发展;以工业互联网为载体,整合企业内外的各类资源和要素,优化企业产品技术工艺、物流和组装等流程的社会化运作效率,协调供应、营销和售后服务等主要产业链各环节,节省各环节衔接的时间,提升资源配置的时效,提升东北地区制造业的效益和竞争力。因此,必须大力发展东北地区数字化制造,将其作为引领东北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为实现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单位:吉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