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越报道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了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名单,我省沈阳市辽中区、海城市等10地入选。
我省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发展,制定了相关政策,推动全省农民合作社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并助力更多农民合作社跻身国家级示范社行列。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程度,不断满足成员联合与合作的需求,带动农民增收。同时,各有关部门也将强化指导服务,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支持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健康发展。
据悉,本轮试点期限2年,自2021年8月起至2023年7月止。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要指导试点单位结合实际修改完善试点方案,各试点单位要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形成支持合力,强化政策衔接配套,确保按期保质全面完成各项试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