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实施意见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

辽宁日报 2021年07月15日

本报讯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日前正式印发。明确从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加快推进机构养老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提升养老服务发展环境、提升养老服务消费空间等7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效,逐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意见》明确,住建、自然资源、民政等责任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要从完善服务配套设施、实施精准化关爱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协同发展。

《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创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办养老机构运营体制和运营方式改革,探索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同时,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引导养老机构扩大服务种类,鼓励机构“打开围墙”,为机构内和社会公众老年人提供多样化服务。

在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上,一要加快推进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改造建设,以增强长期照护功能为基础,分类设置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板块”,到2022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具备1所以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二要通过合理整合闲置的政府和集体资产,支持农村以建设幸福院、养老大院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