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

使红色资源得到保护价值得到彰显

辽宁日报 2021年07月12日

本报讯 记者黄岩报道 辽宁红色资源丰富,在今年3月公布的全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中,不可移动革命文物650处,可移动革命文物10818件(套)。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督促协同多部门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使红色资源得到最充分的保护、价值得到最充分的彰显。

省检察院通过对全省650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跟进摸排,将红色资源的公益诉讼检察保护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督导工作相结合,携手市级检察院深入基层,发出检察建议,开展英烈纪念设施和革命文物旧址整改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纪念设施和革命文物的历史传承和精神推广作用,让红色资源发挥更大的教育引导功能。

丹东市的东北抗联、抗美援朝红色资源非常丰富,省检察院指导丹东市检察院开展英烈纪念设施和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切实推动该地区红色资源的全面保护、利用和传承。目前,丹东市检察机关正在对190余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进行工作排查,已立案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

在朝阳县,多处解放战争时期的散葬烈士墓在当地检察机关的大力推动下得以集中迁移,英烈纪念设施得到了修缮,周边环境得到了整治。在大连市普兰店区,金锋烈士墓清除了杂草,显露了庄严。在葫芦岛市绥中县,葬在陵园的“无名”烈士,检察机关帮助查证确定烈士身份,并推动有关部门对陵园进行了整体修缮,铺设了4000余平方米的大理石地面,13米高的汉白玉纪念碑庄严屹立。

在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检察机关推动相关行政部门筹措资金对“喀左县第一党小组旧址”进行了维护,新建红色教育广场500余平方米,新建红色教育展厅100平方米。旧址重建后更着眼长远规划,喀左县检察院向县委、县政府发出了依托“第一党小组”旧址建设,推进喀左地区红色资源价值弘扬的检察建议,得到积极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