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始实施

辽宁日报 2021年07月03日

本报讯 记者徐铁英报道 7月1日起,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正式实施,参保人开始享受政策待遇。

2020年,盘锦市成为国家第二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历经近一年时间的推进落实,盘锦市相继出台了试点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以及失能评估管理办法、失能等级评估标准、护理服务项目及标准、第三方经办机构管理办法等十余个配套文件,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1+1+N”政策框架体系,为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为让更多商保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参与盘锦试点,盘锦市创新提出1家主承办、6家参与承办的第三方委托经办“1+6”模式,由各承办单位组建服务团队,成立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为失能参保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险现场经办服务。在广泛宣传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基础上,发动各县区、重点企业、相关机构开展主动排查失能人员工作,完成了28家定点护理机构的资格准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