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解放军在解放上海战役中,不住民房,睡马路。
本报记者 高 爽
记者在西柏坡纪念馆采访期间,听到一个关于“搬家”的小故事。
1949年春,七届二中全会结束后,中共中央机关要迁往北平(今北京)。专门成立的中央转移委员会对“搬家”的具体事宜作出详细规定。例如,不准个人拿粮票和小米换取细粮等物品;不得私自动员群众的牲口、担架、民夫;尊重沿途老百姓的风俗习惯;宿营时不要用老百姓的水,用水必须自己去挑;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老百姓发生争吵。
纪律严明,是解放战争时期,各大城市的老百姓对人民解放军最深刻的印象。随着人民解放军不断攻克大城市,制定严格的入城纪律成为当务之急。1947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布《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强调“一切行动听指挥”“不虐待俘虏”“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等。
1948年11月2日,在沈阳解放的欢呼声中,我党向沈阳市各阶层“约法八章”,在保护民生和群众利益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布告的结尾声明我军“为人民利益奋斗,纪律严明,公买公卖,不取民间一针一线”。“约法八章”极大地起到了稳定人心的作用。
1949年4月25日,在“沈阳经验”的基础上,毛泽东、朱德发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宣布了新的“约法八章”。
1949年5月,上海解放前夕,上海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陈毅要求在起草《入城守则》时写上:“不入民宅。没有找到营房之前一律睡马路。”解放上海的战斗结束以后,上海市民清晨出门,发现成千上万的解放军指战员手握枪支整齐地睡在马路上,无不受到极大的感动。
时任浙江大学校长的竺可桢在5月27日的日记中写道:“解放军之来,人民如大旱之望云霓,希望能苦干到底,不要如国民党之腐败。”
这段话确切地揭示了旧中国是怎样灭亡、新中国是怎样诞生的深刻道理,胜利进军的共产党人,始终把群众利益,把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记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