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 乐 黄 岩
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总结奖励大会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部署推进会日前召开,全省政法系统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并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安排。
广大政法干警一致认为,三年专项斗争收官绝不是扫黑除恶的终点,一定要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始终保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以更强的政治担当履职尽责、以更强的民本思维赢得人心、以更强的斗争精神除恶务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法治辽宁贡献力量。
再攻克一批“骨头案”、再深挖一批蛰伏黑恶分子、再铲除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锁定今年目标任务,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将持之以恒坚定不移地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对潜藏蛰伏的黑恶势力穷追猛打,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结合,进一步在案件攻坚、建章立制上求突破。同时,保持省市两级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中心“机构不撤、标准不降、人员不减、保障不弱”,依托智能化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持续收集摸排黑恶犯罪线索,进一步在举报渠道、线索核查上见实效。
为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严格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李昕表示,作为基层检察官,要做好本职工作,通过扎实履行检察职责,对黑恶势力抓早抓小,决不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死而复生、由小转大,危害社会和人民群众利益。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坚持依法快审重判,审结了包括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法院、省扫黑办督办的一系列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作为受表彰的有功集体,庭长贾娜表示,在审理黑恶案件中,他们严格执行法律、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守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并强化审执衔接,深挖黑财线索。扫黑除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他们将进一步提升涉黑恶案件办理质效和财产执行质效,把“四严标准”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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