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铁英 关艳玲
6月22日,中共辽宁省委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七场,介绍辽宁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持续发展情况,以及努力建设幸福辽宁的成果和新举措。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负责同志介绍情况,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就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就业质量持续优化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建立了统筹城乡、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事业均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我省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盯紧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全省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表示,2013年以来,全省累计新增就业728.6万人,失业率一直控制在合理区间,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累计帮助63.4万就业困难人员、452.6万失业人员再就业和936.2万农民工转移就业,全省零就业家庭始终保持动态清零。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全省一、二、三、四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810元、1610元、1480元、1300元。2018年实施城乡居民和各类群体收入增长三年行动计划,多渠道、多途径、多领域拓展增收空间,推动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与地区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党的十八大以来,辽宁城乡各类群体收入连上新台阶,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同步增长。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万元,此后历年增幅均高于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0376元、17450元,比2012年增长73.9%和86%。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社会救助标准持续提高
我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努力建设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规范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