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明年底全省集团化办学力争实现全覆盖

辽宁日报 2021年06月15日

本报讯 记者葛红霞报道 “不用买学区房,我家孩子就可以到宁山路小学上学啦。”住在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东街的家长王莉说。因为推进集团化办学,沈阳市皇姑区宁山路小学由原来的一个校区,发展成现在主校、金山分校、松花江分校三个校区,让更多学生可以享受到优质教育,实现了“家门口上名校”的愿望。

目前,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已成立教育集团661个,涵盖成员学校2687所,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达61.8%,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省教育厅将进一步统筹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力争今年实现80%覆盖率,明年年底实现全覆盖,有效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实现辽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通过集团化办学,可以有效破解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不均衡所引发的“择校热”“学区房”等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公平。2019年以来,我省相继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多个文件,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在全省进行义务教育集团化改革。各地各校结合本地区办学实际,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为目标,采取多种集团化办学模式。其中包括成立紧密型教育集团,实行强校带多所弱校“1+X”型、名校办分校、依托高校办附属学校等模式;成立松散型教育集团,实行学区统筹、教育联盟等模式,优先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新建学校等纳入集团化管理,全面提升办学质量。

各集团学校创新管理机制,实现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集团实行集体备课,共享学科教案、多媒体课件、模拟题库等;校长及教师在集团内自由流动,带动了各分校优势互补;统一教学管理、教学进度、教研活动及考核评价,促进教师整体水平提升。集团化办学强化教学管理,提高课堂质量,有效减轻了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让中小学生放松下来。

为防止出现集团规模过大导致办学质量滑坡,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综合考虑师资条件、保障能力及实际效果等因素,合理控制集团化办学规模,以优质学校为核心校的教育集团分校一般控制在3至5个左右。对于薄弱学校在集团化办学中发展壮大成为优质学校的,鼓励其独立创建新的教育集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