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省(区、市)联手防控动物疫病,辽宁为首轮牵头省份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规范生猪调运活动

辽宁日报 2021年06月12日

本报讯 记者李越报道 日前,包括我省在内的北京市、天津市等北部区8省(区、市)联合印发《北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从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规范生猪调运活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三方面着手,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这是6月11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的。

今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启动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全国划分为北部区、东部区、中南区、西南区、西北区5个大区,分区域实施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降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风险,保障生猪等重要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其中,北部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8个省(区、市)。经协商,我省为北部区首轮牵头省份。

据介绍,8省(区、市)将推动完善区域内疫病防控与应急处置协同机制。若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第一时间通报疫情及处置情况。探索建立动物疫情联合溯源追查制度,协商采取协调一致的防控措施。加强动物疫病检测监测数据通报与资源信息共享,完善专家咨询与风险评估制度,为区域动物疫病防控提供科学有效支撑。推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建设和特定病种净化场示范创建,全面提升区域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

《方案》明确,要严格落实国家生猪调运政策,规范生猪调运活动,提升检疫工作质量,在保障生物安全条件下,畅通种猪仔猪、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生猪以及符合“点对点”调运政策要求的生猪调运。加快推进畜牧兽医监督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改造升级,将养殖、屠宰、运输、经营相关活动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并与国家平台有效对接。强化省际间协作,严厉打击违规运输、转运病死猪及病害生猪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北部区将持续优化生猪产业布局,建立完善大区内生猪产销衔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