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纪念在“平顶山惨案”中死难的同胞,1951年,抚顺人民在惨案遗址建立“平顶山殉难同胞纪念碑”。屹立在平顶山上的纪念碑,碑身用白色花岗岩修成,镶嵌着黑色大理石的碑文。碑高19.32米,寓意惨案发生的1932年,也表达了抚顺人民对1932年平顶山惨案遇难同胞的沉痛悼念。纪念碑正面镌刻“平顶山殉难同胞纪念碑”10个楷书大字,背面刻着记述惨案史实的碑文。它向人们昭示3000余名同胞所经历的这一段血雨腥风的悲惨历史,并将侵华日军的暴行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