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未成年居民参加医保享受财政补助

辽宁日报 2021年06月09日

本报讯 记者王荣琦报道 记者6月8日获悉,大连市未成年居民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和政府财政补助相结合,一年一缴费。今年大连市未成年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为92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纳入孤儿保障范围的儿童,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普通门诊待遇方面,未成年居民在儿童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儿科门诊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就医看病,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50%,季度起付标准为30元,季度报销限额为100元。门诊大病待遇方面,未成年居民在门诊发生的肾透析治疗、长期透析患者贫血药物治疗、恶性肿瘤放疗等17种治疗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根据不同病种按照不同比例报销,并设定了年度支付限额。此外,未成年居民在门诊使用高值药品的,个人按规定先行自付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70%予以报销。住院待遇方面,今年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未成年居民在三级、二级、一级和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75%、85%、90%和95%。

大病保险待遇方面,未成年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2021年普通参保人为2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比例理赔。其中,10种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的患儿和困难群体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万元,理赔比例均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