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庖丁解牛”化风险

辽宁日报 2021年06月07日

(上接第一版)

由于“先天不足”,世界各地的中小金融机构都存在抵御风险能力欠佳的问题,一旦遭遇经济波动,它们就极易发生资产质量趋差、流动性风险异动等“险状”。有鉴于此,我省强化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化法治化处置,恪守契约精神,将防范职业道德风险和防止金融风险两手同抓。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倾全力、多渠道补充资本,支持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保证资本质量。

防范化解风险需要加强监督管理,这不仅体现在金融机构对经济实体融资还贷能力的判断上,更要体现在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运行安全的掌控上。对此,省委财经办(改革办)副主任董理认为,地方党委、政府要履行好风险处置的属地责任,金融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金融机构履行主体责任,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要承担重要责任,“大家把自己肩上的担子真正扛起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环境就会构建起来。”

在这样的环境下,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结合等机制将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经营管理机制改革会深入,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三会一层”在规范履职的前提下,将严格规范股权管理,优化激励约束机制等。同时,监管部门也将突出重点,强化贴身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金融改革,要化解风险,更要统筹发展。迫在眉睫的风险点排除后,如何为经济发展长远计,防止重走老路,必须提上议事日程。”对“前路艰辛”,乔军不讳言。

“金融是经济的镜像,‘治本’根本还是要提升经济实体实力。”对此,孙伟祖认为,我省还需要下大力气,从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塑造振兴发展新优势、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等方面采取措施。

业界的期望,正在成为现实。

近年来,我省加大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培育经济新增长点。

与此同步,辽宁银保监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精准施策、有保有压,推动经济发展动能由“旧”向“新”转换。

5月27日,《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规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政务诚信、司法公信建设,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孙映雪认为。

提振市场对辽宁经济金融发展的预期和信心,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促进地区金融供需结构平衡,推进经济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辽宁,金融支持与实体经济发展协同推进、相辅相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举措紧锣密鼓,动作频频。

“经济实体勠力前行的同时,地方中小银行聚焦主业、深耕本地、下沉重心,将信贷资源更多投放到特定服务对象上,做强做优存贷业务,更是关键。”乔军认为。

乔军的观点,也是监管部门工作的重点。针对我省近年来部分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发展偏离定位,出现的异地化、大额化、同业化倾向,辽宁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王胜邦表示:“正坚决扭转!”

风雨过后,方见彩虹。5月21日,银保监会批复辽沈银行筹建申请,标志着辽宁城商行改革工作迈出重要一步。

“经过改革,未来,我省城商行将逐步转为健康机构,回归本源。”杜卓坚信,随着工作推进,更多的金融资源将被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的血脉,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辽宁大力推进财税、金融、国企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切实优化法治和信用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促进经济金融的良性循环。有力度、有速度、有温度的金融活水,将会更加安全地润泽辽宁实体经济,助经济前行,护“花”开长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