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文学是一门手艺

辽宁日报 2021年06月07日

谷立立

提示

弗吉尼亚·伍尔芙谈论阅读,最经典的莫过于“普通读者”的论断。她认为,普通读者读书不是为了做学问,而是出于消遣的本能。王安忆正是如此。她写小说,传授写作之道,更懂小说。《遥想手工业时代》就是她的“普通读者”。书中,王安忆放下作家的身份,以普通读者的姿态解读22部文学作品,深入分析,多方求证,将小说的发展脉络,以及阅读带给她的愉悦,毫无保留地写了下来。

王安忆把她谈论外国文学的新书,命名为《遥想手工业时代》。这似乎是在提醒我们,在阅读文学作品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它最初的起源。今天的小说不仅门派众多,写法更是五花八门。如果抛开“主义”“派系”的纷争,单纯地看待一本书,就会发现一个有趣的事实:所有小说都源于“讲故事”的民间传统,在文艺复兴时期被赋予了人本精神,由现代知识分子提炼思想,逐步趋向多元与理性。

然而不管如何变化,小说还是小说,讲故事依然是它的本质。因此按照这样的逻辑,我们完全可以把小说家当成不折不扣的手艺人。因为创作一部小说,除了要持之以恒地寻找题材、捕捉灵感,更要细致入微地安排结构、打磨句子。这恰恰就是手工艺人的本能。比如《华丽家族》一篇,谈论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开篇即提到“享受”二字。显然,王安忆早就悄悄放下传道授业的教师本能,更不以文坛前辈的身份现身说法。

相反,她就是一名“普通读者”,以享受文学的心态面对克里斯蒂的小说,从中寻找轻松愉悦的阅读体验。“你可以放弃意义的追寻,径直进入故事。她不会让你失望,一定会有神秘的死亡发生,然后,悬疑一定有答案。” 问题是,克里斯蒂是怎么写小说的?答案是织毛衣。只要几根竹针、一团毛线,在脑中盘旋往复,思考一番,就可以“生发出无穷无尽的花样”。

至于克里斯蒂编织故事的线索呢,当然是世间复杂多变的人性。表面上,她的故事并不那么现实,但实际上,她的人物“分明又是生活中的面目,情节也是根据日常的情理”。有了这样的设定,王安忆索性放开手脚,把克里斯蒂的小说掰开了、揉碎了,反复对比,细致揣摩,从不同侧面加以类比,寻找悬疑的答案。这种寻找,显然是过瘾的。于是到了最后,她在不知不觉中写出长文,大约也算得上是“阅读的至乐”了。

再比如《乔伊斯的脸》。大概没有人会知道,当王安忆饶有兴味地说起乔伊斯时,她脑中浮现的既不是乔伊斯的写作技法,也不是应该如何逐字逐句地解读《尤利西斯》。提到乔伊斯,她竟然不由自主地想起他那张“很不像爱尔兰人”的脸。那么,什么才是标准的爱尔兰面孔?“爱尔兰人通常是骨骼粗壮,体魄健硕,颧和腮比较宽大,那是由于咀嚼硬实的食物,形成发达的咬肌”。他们的肤色是“粗糙的酡色,保留着农民祖先室外劳作饱受紫外线的遗传,兴许还有酗酒的遗痕”。

相比之下,乔伊斯反倒是苍白的,“他的脸在黑白照片的混沌底色里浮现,尖锐的轮廓线条划分了这张瘦削的脸,一双表情严厉的眼睛从中逼视过来,鲜明地昭彰出对世人的揭露和批判”。或许,我们可以从这张脸上读出一点儿雕塑的味道。而乔伊斯恰恰就是这样一位技艺精湛的雕刻家:曾经他对都柏林所下的定义“麻痹的中心”,从他奋笔疾书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明明白白地镌刻在他“焦虑的怒容”上。毫无疑问,生活给了乔伊斯敏感、脆弱,以及常年不断的精神损害,他又把最杰出的作品反馈给了生活。

这倒不是说,优秀的作品必须慢工出细活,不经历长时间的酝酿、布局、雕琢、修饰,就称不上是撼动人心的杰作。相反,它预示着某种久远的文学传承。《遥想手工业时代》其中一篇谈到聚斯金德的《香水》。就像标题所说,这个故事发生在遥远的手工业时代。书中对18世纪巴黎的描述,充满古典主义的写实风格。彼时的巴黎,“人口骤然密集,拥簇在弹丸之地共谋生计。机器还未完全替代身体的劳动,生活运转在手工操作之下,一切都带有裸露无遮蔽的形态”。

而艺术就产生在这种“裸露无遮蔽的形态”里。它与日复一日的劳作紧密相连,混杂在“粗犷的体力劳动中,变成一种类似技能的玩意儿。这种个体的生产方式所生发出的交易形式,也是个体性质的,没有公共法则、普遍原则,而是因人而异”。而作家呢,如果想要创作一部经典之作,首先必须拥有一双无所不能的“神的手”,可以化腐朽为神奇,从平凡之中淬炼真知灼见。就像《香水》的主角格雷诺耶,他异常敏锐的嗅觉“是手工业劳动历练的结果”,并在持续多年的劳作中反复强化,经过一代代人的传承,渐渐由量变到质变,“陡然成为本能的禀赋”。

文学正是如此。因为写作就是代际传承的产物。就像攀登山峰,后来者一步一步紧跟前人的脚步,站在他们的肩膀上,最终有了自己的黄金时代。又像俄罗斯套娃,从大到小一个一个依次揭开,直到最后最小的那一个。比如《浮士德》。从1768年到1832年,歌德用了60多年的时间完成了这部巨著。事实上,在他动笔写作的200年前(1587年),就有了《魔术师浮士德博士传》。而在之后的若干年里(1588年、1599年、1674年、1725年)相继有不同的版本问世。很难说,在创作《浮士德》的时候,歌德有没有看过这些作品,又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它们的影响。但至少,我们可以从他的写作中看出文学的纵向发展脉络。

毕竟,没有哪位作家能够真正摆脱上一代人“影响的焦虑”。他们写小说,既是独立的创作,也是文化的延续。于是我们不难理解,王安忆为何会从埃莱娜·费兰特的小说《那不勒斯四部曲》里读出一点儿《呼啸山庄》的味道,更将安妮塔·布鲁克纳的《杜兰葛山庄》与E·M·福斯特的《看得见风景的房间》相互类比。甚至,如果耐着性子看下去,你会发觉那些发生在杜兰葛山庄里的故事,与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有着相似的悬疑——相同的文化渊源造就了这些小说。至于观念的不同、内容的差异,不过是新瓶装旧酒的把戏了。

同样,大约没有人会料到王安忆竟然会从约翰·威廉斯的小说《斯通纳》里读出凡高、鲁迅、张爱玲才有的气质。这倒不是“脑洞大开”的胡乱攀扯。因为艺术之所以引人入胜,就在于不同艺术门类之间的共通性。王安忆显然深谙此道,于是才能从少年时代的斯通纳在田间地头劳作的场景,联想到凡高的画作《吃土豆的人》与鲁迅笔下的阿Q、闰土,“脸上虽然刻着许多皱纹,却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他大约只是觉得苦,却又形容不出”。

自此,这些原本不在同一个时空、同一种文化里的虚构人物,被赋予了共同的基因,终于走到一起,印证了一个简单的道理:文学没有国界,不分先后;它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就像流传千年的手工艺,“许多时代过去了,另一个时代正在到来,然而,有一种强大的传继,其实潜在时代的内里,它可能是以某种虚无的方式存在着,比如文学,这柔软,轻薄,却坚韧的身体,已经,并且还将继续地穿越过时间的黑暗隧道,将世界上所有的神圣之城,完好地一代交给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