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落实落细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强化发热门诊设置管理

辽宁日报 2021年06月05日

本报讯 记者王敏娜报道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作出最新安排,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度,强化发热门诊设置管理,分类做好集中隔离人员诊疗服务管理,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各项措施。

我省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细化对就诊患者流行病史和高风险职业人群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排查,对于具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要高度关注,做好病人基本信息登记,实施闭环管理。要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在医疗机构公共区域张贴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宣传海报,引导出现相应症状的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诊所和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不得常规诊治此类患者,须做好病例信息登记,在1小时内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通过120救护车或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的转诊流程转诊至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转诊前要安排在相对独立的区域留观。同时,要强化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切实掌握相关风险排查知识和处置流程。

发热门诊要设置在医疗机构相对独立区域,具备“三区两通道”、相对宽敞空间和较为齐全的设备,确保留观床位充足。要配备专用CT,原则上包括检验、影像在内的全部诊疗服务均能在此区域完成,人流、物流、空气流与其他区域严格物理隔离。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未反馈前一律要留观。

要切实加强集中隔离期入境人员闭环管理,指定医疗机构承担诊疗任务,安排在医疗机构独立区域诊治,不得将集中隔离人员与其他患者混合接诊,不得将入境隔离人员和其他隔离人员混合接诊。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各项院感制度,落实标准预防措施,细化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院感防控,有效开展全员院感知识培训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