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萨布兰卡,是一个地名,是一部电影的名字,也是一首歌曲的名字。可以说,是电影和歌曲让这个地名出名。
如今短视频发达,有的将电影里的镜头和歌曲混剪在一起,倒是很搭。特别是英格丽·褒曼那忧郁深情的眼神,简直是歌手贝蒂·希金斯歌声最完美生动而又形象的延伸,将听觉和视觉合二为一,交错迭现,是那样的温婉动人。
贝蒂·希金斯曾经来过中国,特别是听过他和我国女歌手金池合唱的这首歌,更让我感动。乐队的打击乐减弱了些音量,贝蒂·希金斯唱得更加节制,副歌无歌词吟唱部分,金池唱得美轮美奂,最后一句两人天衣无缝、细致入微的合声,比贝蒂单人唱更加美妙动听,韵味十足。
多年之前,我头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只记住了其中两句歌词。
一句是“难忘那一次次的亲吻,在卡萨布兰卡;但那一切成追忆,时过境迁。”一句是“我没有去过卡萨布兰卡。”
这两句歌词在同一首歌里,有些矛盾。这当然有贝蒂自己恋爱的经历和想象,但在我第一次听时,只是觉得没有去过卡萨布兰卡,却很是难忘,这怎么可能?
但是,生活中不可能的事情,在歌曲里变成了可能。音乐乃至一切艺术在内,可以有这样出神入化的神奇功能,帮助人们逃离现实生活,进入想象的另一个世界。于是,没有去过卡萨布兰卡,却可以很难忘怀那里。
时空的错位,现实中的幻觉,恰恰是回忆中感情的一种倒影,或者说是一种镜像。所谓时过境迁的感慨与想象以及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的怀旧与伤感,才会由此而生。犹如水蒸发成气体而后为云,又由云变为雨,纵使依然洒落在你的肩头,清冽湿润如旧,却不再是当年的雨水。这便是与生活不尽相同的艺术魅力。艺术,从来不等同于生活。它只是生活升华后的幻影,让人觉得还有一种比眼前真实生活更美好或更让人留恋、怀念和向往的生活。
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在心里突然萌生这样由时空错位而产生的幻觉和情感。这种幻觉和情感,帮助我们接近艺术,让单调的生活变得有了一些色彩和滋味。我们会在看到某一个似曾相识的场景时,忽然想起曾经走过的地方,特别是曾经相爱的人已经天各一方,音信杳无,这种感觉更会如烟泛起,弥漫心头,惆怅不已。
记得我和女同学第一次偷偷地约会是我读高一那年的春天,在靠近长安街正义路的街心花园。那里原来是一道御河,河水从天安门前的金水河迤逦而来。新栽的花木,一片绿意葱茏,清新而芬芳。特别是身边的黄色蔷薇,开得那样灿烂,我们就坐在蔷薇花丛旁,从下午一直到晚霞洒满蔷薇花丛,天马行空,聊了很久。具体聊的什么内容,都已经忘记,但身边的那一丛黄蔷薇花,却总怒放在记忆里。
时过将近60年,前几天到天坛公园,在北门前看到一丛黄蔷薇正在怒放,忽然停住了脚步,望着那丛明黄如金的蔷薇,望了很久,一下子便想到了那年春天正义路街心花园的约会。“一切成追忆,时过境迁”,卡萨布兰卡的旋律,弥漫心头。
很多年以前,我第一次去莫斯科,住下之后,迫不及待地先跑到红场,因为这是我少年时最向往的地方。已经快晚上8点了,红场上依然阳光灿烂,克里姆林宫那样明亮辉煌。不禁想起当年在北大荒时写过的诗句:要把克里姆林宫的红灯重新点亮,要把红旗插遍世界的每一个地方!不觉哑然失笑。就像歌里唱过的一样:“我没有去过卡萨布兰卡”,那时,我也没有去过克里姆林宫,却不妨碍我一次次抒发诗情,梦想着登上克里姆林宫的宫顶,点亮它的每一盏红灯。
那一天,真的到了莫斯科,一切那么的陌生,又那么的熟悉;一切似曾相识,又似是而非。一直到很晚,才看见夜幕缓缓降临红场,克里姆林宫的红灯,才开始随着蹦上夜空的星星一起闪烁。“一切成追忆,时过境迁”,卡萨布兰卡的旋律,弥漫心头。
很多回忆,不尽是美好。甜蜜也好,苦涩也罢;美好也好,痛苦也罢;自得也好,自责也罢。时过境迁之后,过去曾经发生的一切,才会水落石出一般,清晰地显现。这时候的追忆,如果真的有了些许的价值,恐怕都是时空错位的幻觉和想象的结果。而这样的幻觉和想象,恰恰是艺术的作为。一部电影、一首歌曲,便超出它们自身,为你遥远的记忆和远逝的情感点石成金,化作一幅画,一首诗,一支曼妙无比的歌。
即使你根本没有去过卡萨布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