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累计统筹资金3.3亿元 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

辽宁日报 2021年05月24日

本报讯 记者唐佳丽报道 近日,国务院对农村电商和产销对接成效显著的10个典型县(市)予以督查激励,庄河市位列其中,荣获2020年国务院农村电商典型激励县,并将在今年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

自2015年我国启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以来,我省已累计统筹财政资金3.3亿元,支持20个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近年来,我省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融合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和农村电商人才培训三大体系,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商经营主体、网络品牌,助力乡村振兴。

截至目前,全省已建设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41个、电商仓储物流中心128个、村级服务站点超过1.2万家。开展农村电商培训超过20万人次,带动创业就业近15万人。2020年,全省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49亿元,同比增长54.1%,高于全国25.7个百分点,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成为推动我省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