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

辽宁日报 2021年05月1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精神和要求,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各项任务措施在辽宁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十五次全会精神,以解决辽宁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加快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为重点,加快建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衔接、与推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相适应的省域法治体系。

到2025年,省委领导全面依法治省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法治在省域治理现代化中基础地位进一步凸显,各领域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衔接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执法司法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法治社会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地方党内法规制度更加健全,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努力形成全社会信仰法治权威、公民感受平等保护和公平正义、人人共享法治成果的生动局面。

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法治辽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更多辽宁法治建设创新成果。

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一)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

1.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要认真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带头尊崇宪法、执行宪法,保障宪法法律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有效实施。

2.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出台的决议、决定和规范性文件,不得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二)加强宪法实施

3.拟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政策、重大举措,凡涉及宪法有关规定如何理解、实施、适用问题的,按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合宪性审查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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