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 设立纪法宣讲人制度

辽宁日报 2021年05月13日

本报讯 记者王坤报道 今年,沈阳市于洪区纪委监委本着教育在先、警示在先、监督在先的原则,以区监委成立以来查办的典型案件为教育素材,整合委机关各部室及派驻机构力量,选拔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扎实、表达能力突出的业务骨干,组建由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各审查调查部门办案人员构成的宣讲团,并建立纪法宣讲人制度,不定期面向全区开展纪法宣讲活动。活动开展以来,组织开展纪法宣讲15场,接受警示教育的党员干部达1600多人。

为打造纪法宣讲精品课程,纪法宣讲人采取集体备课、逐级试讲、反复打磨的方式,在机关内部进行“以案三释”试讲,增强宣讲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为确保宣讲活动全覆盖、无死角,区纪委监委联合区文旅中心制作案件警示教育宣传片,下发至各级各部门,宣传专项整治政策及法律法规,教育感化有问题的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主动说明问题,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同时将宣讲主题、宣讲团成员名单制作成警示教育宣讲菜单,让各单位根据菜单选择适合本单位的内容开展宣讲,促进警示教育效果的最大化。

于洪区纪委监委还注重分层分类做实做细廉政教育,通过廉政大讲堂、“一把手”上廉政党课、旁听庭审、集体廉政谈话、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展以及党纪法规专题教育等形式,打造廉政教育“套餐”,把纪法宣讲活动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