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大卫报道 2018年辽宁省正式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以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已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260个。2021年,辽宁将深入推进此项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这是4月30日记者从省审计厅了解到的。
日前,我省印发《2021年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方案》,标志2021年辽宁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全面启动。2021年全省计划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109个,其中,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统筹开展的有97个,独立开展的有12个;被审计领导干部共178人,其中市厅级7人,县处级46人,乡科级125人。
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将作为该审计工作的重点关注内容。将聚焦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重大决策情况,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及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以及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将充分考虑领导干部所在地区的主体功能区定位、自然资源禀赋特点和生态环境状况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审计重点内容;通过揭示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履职尽责情况;强化大数据审计理念,在采集分析资源环境相关数据的基础上开展审计,提升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