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五一”食品 安全消费提示

辽宁日报 2021年04月29日

本报讯 记者赵铭报道 4月28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五一”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我省明确,首站定点冷库要严格落实专区专控、入库货品“批批检测、件件消毒”、重点人员“三集中”管理等管控措施。承接团体聚餐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亮证经营,禁止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采取必要的分散就餐措施,按需配置公勺公筷。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加强对入驻平台商户审查登记管理,强化线上信息公示。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线上线下餐食同标同质。

消费者选购进口冷冻食品时,要主动查看进口冷冻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等“三证”是否齐全。网上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查看网上商家是否公示进口冷冻食品“三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