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英明报道 为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近日,省人大常委会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枫林带队,就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以下简称“一法一规定”)的情况开展集中视察。
4月15日至16日,视察组先后来到鞍山市、沈阳市,深入德科斯米尔(鞍山)线束系统有限公司、鞍山市中心医院、鞍山师范学院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同泽女子中学、中智沈阳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实地走访,详细了解法律法规宣传、妇女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事务、女性就业和工作中难题、妇女人身权利保障、婚姻家庭权益维护、妇女权益保障队伍建设等“一法一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在两市,调研组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听取与会企业、学校等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视察情况进行深入交流。
视察组对两市贯彻实施“一法一规定”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视察组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一法一规定”贯彻实施;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要切实保障和维护好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突破口,聚焦小切口,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大文章。
视察组建议,要进一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着力提高全社会保障妇女权益的思想认识和守法自觉性,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加强妇女参政的法治保障,推动公平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进一步加强妇女维权队伍建设。
视察组强调,要加大“一法一规定”普法力度,通过各种传播手段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增强全体公民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全面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及依法维权能力,不断优化妇女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要注重关怀困难群体中的妇女、关心女学生身体素质状况、关注妇女心理健康,帮助和引导女性构建正确的观念体系、树立良好的自我意识,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在辽宁振兴发展中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