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印发通知

全力保障新冠疫苗货物运输

辽宁日报 2021年04月14日

据新华社北京4月13日电(记者周圆) 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通知明确,在符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对持有统一编码调运单的合法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不得随意拦截和查扣。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卫生健康、药监等部门,推动骨干医药冷链道路运输企业主动与重点疫苗生产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形成运输组织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