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视察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工作启动

辽宁日报 2021年04月14日

本报讯 记者赵英明报道 根据代表法、监督法有关规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安排,日前,省人大常委会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就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以下简称“一法一规定”)的情况开展集中视察。

本次视察旨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事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进“一法一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

本次视察将重点围绕以下方面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情况;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保障妇女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事务的政治权利的情况;女性就业和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和难题;妇女人身权利保障以及婚姻家庭权益的维护情况;妇女权益保障队伍发展和建设情况;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我国妇女享有六大权益: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省人大社会建设委监督处负责人介绍,为做好本次视察,省人大社会建设委联合省妇联广泛征求意见并分析梳理。促进女性公平就业任务艰巨,隐性歧视很难取证。本次视察中将更侧重女性就业和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和难题,力争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专项视察将深入鞍山、沈阳等地,抓住重点,依法依规,切实增强实效性,努力推动公平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