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整合多方资源 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辽宁日报 2021年04月14日

本报讯 记者刘家伟报道 4月13日,记者获悉,根据日前印发的《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鞍山市将通过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创新服务模式等措施,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鞍山市将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支持县级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重点增强长期照护功能,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同时,对偏、远、小的乡镇敬老院,采取关、停、并、转的形式进行资源整合,并推进有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增加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到2022年,每个县至少有1所以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与此同时,鞍山市还将创新服务模式,整合利用闲置民房、校舍等资源,采取社会捐赠、老人自筹、村民互助等方式创办农村幸福院和养老大院,广泛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支持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团体或企业、个人等发展互助服务。此外,鼓励农村妇女、低龄健康老人等群体照护高龄、失能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