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建协同发展示范区 强化联动试验和集成创新

辽宁日报 2021年04月13日

本报讯 记者徐鑫报道 4月8日,营口市公布首批批准设置盖州市、鲅鱼圈区建设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口片区协同发展示范区。这两个示范区将以制度趋同、平台融通、产业互动为重点,通过“两个联动”“两个构建”,即联动推进制度创新、联动优化营商环境,构建特色产业体系、构建对外开放平台,不断强化联动试验和产业系统集成创新,争取形成重大集成创新改革成果,探索符合营口定位的特色产业发展之路。

协同发展工作一直是营口片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营口片区自2017年揭牌以来,始终致力于发挥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优势,构建自贸试验区与港口、自贸试验区与全市产业的协同发展体系,经过4年的改革探索,逐步摸索出一套适合营口实际的协同发展体系。营口市政府日前印发的《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是从市级层面加强统筹和政策集成,坚持自贸试验区建设与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开放创新平台建设互联互通、一体化谋划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

据了解,此次印发的协同发展实施意见,是营口市首次全面地将营口片区的制度创新优势扩大到协同发展示范区内,通过联合构建管理规范、权责明确的组织体系,高效便捷、标准统一的审批体系,属地监管、结果互认的管理体系,产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协同体系,促进补齐各方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短板,释放各方企业的有效诉求,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