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

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

辽宁日报 2021年04月10日

本报讯 记者刘乐报道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通知,对全省大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课程设置、内容安排、评价制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旨在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积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为科学设置劳动教育课程,《若干措施》明确,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系统加强劳动教育。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教育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以集体劳动为主。

对于劳动教育内容,《若干措施》提出,小学低年级要开展劳动意识启蒙教育,小学中高年级要以校园劳动和家庭劳动为主。初中要兼顾家政学习、校内外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开展职业启蒙教育。普通高中要围绕丰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动、参加生产劳动,理解劳动创造价值,强化服务社会意识。职业院校要结合专业特点,提高职业劳动技能水平,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普通高等学校要结合学科和专业开展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创新创业和就业能力。

为全面构建新时代劳动教育体系,《若干措施》还就健全劳动素养评价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全面记录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全过程,将劳动素养发展状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