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铁英报道 4月8日,记者从省民族和宗教委获悉,今年我省加快实施民族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工程,以民族专项资金为支撑,以“一村一品”的方式扶持少数民族聚居村发展产业,助力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工程实施的主要地区是民族地区和民族乡村,包括54个民族乡、3316个少数民族聚居村,重点对100个少数民族聚居村进行产业扶持,单体项目平均投入100万元,总投入不低于1亿元,对不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民族村以“飞地经济”方式,集中打造农业产业园区或基地,让民族乡村人口受益。
目前,我省涉及此项工程的36个县(市、区)、89个乡镇的项目前期调研、论证、评审、公示等准备工作已结束,个别投入500万元以上项目的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招标采购等准备工作正有序推进,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方向)也将于近期拨付。预计到今年年底,全省民族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工程项目带动3.8万农户、14.3万人稳步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