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31重大能源工程
专栏30重大水利工程
专栏29交通重大工程
专栏28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专栏27提升城市功能品质行动
专栏26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
专栏25接续替代产业集聚区
(上接第九版)
巩固提升生态功能。大力实施青山、碧水、蓝天等重大生态工程,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减轻生态环境压力,推动辽东绿色可持续发展,形成保障全省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
发展生态经济。发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食品保健品和健康服务等产业,大力发展参茸、辽五味等道地药材,建设大健康产业基地。推动绿色农业产业发展,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建设绿色农产品和有机食品精加工基地。
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冰雪游”“沿边游”“民俗游”“红色游”“温泉游”“枫叶游”等特色文旅品牌建设,培养旅游新业态,开发特色观光和文化体验项目,建设集自然生态和民族风情于一体的全国知名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第六节支持民族、边境等地区发展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接续产业和特色产业,增强内生动力,实现各区域共同发展。
推进民族地区共同繁荣。扎实推进新宾、岫岩、清原、本溪、桓仁、宽甸、喀左、阜蒙、凤城、北镇等民族地区振兴发展,依托当地生态环境优美、自然资源丰富等优势,鼓励发展民族医药、文化旅游、手工艺品等民族特色产业,促进增收致富。
加快边境地区发展。将兴边富民与守边固边有机结合,建设沿边开放合作先导区。支持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宽甸兴边沿江公路。加强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能力,着力改善抵边村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边境地区环境监测等重要设施建设。推动沿边地区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加快建设边民互市贸易区、贸易点和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区,建设出口加工制造基地和产业园。
加快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培育接续替代产业,建设一批接续替代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推动城市动能转型、产业转型、功能转型、生态空间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
专栏25接续替代产业集聚区
专栏26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
第十二章坚持以人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
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科学调整行政区划设置,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9%。第一节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促进产城融合、文城融合,推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建设创新、绿色、智慧的高品质城市。
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公园城市、海绵城市,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吸纳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增加城市活力,推动城市商业中心向活力中心转型。综合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支持加装电梯、无障碍改造。发展覆盖城乡的快递物流业。实践完整社区理念,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补齐社区服务短板。加快推动沈阳、大连、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
提升城市文明。支持全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行动,实施垃圾分类、厕所革命、环卫提升、社区共建,引导市民形成良好生活习惯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城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零填埋”。建设具有高品质景观环境的城市特色片区,彰显城市人文精神和时代特色。建立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区、建筑及其影响地段的传统格局和风貌,分类推进历史文化遗产和工业遗产更新、保护和活化利用。
强化城市治理。加强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综合评价,推行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健全城市风险预测和应急机制,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治理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建设韧性城市,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完善住房制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一城一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推动租购同权,逐步使租购住房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整顿租赁市场秩序,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支持沈阳、大连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5万套。
专栏27提升城市功能品质行动
第二节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
落实和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为城市发展划定战略“留白、留璞、增绿”,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和经济发展优势区域承载能力,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布局,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
推动城市群和都市圈加快发展。加快辽中南城市群发展,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加快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化。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提升重点城市能级,科学设置开发强度,推动建设用地资源向中心城市和重点城市群倾斜,防止无序蔓延,遏制城市“摊大饼”式发展。
激发新城新区活力。科学评估各级各类新城新区,明确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分类引导、分类施策。重点扶持型的新城新区,优化空间结构,提高综合承载力,发展新兴优势产业,营造科技创新、先行先试的发展环境;优化引导型的新城新区,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发展绿色快捷交通,完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改善生活休闲环境,吸引人口聚集;控制整合型的新城新区,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布局,严格控制规划建设管理,合理控制规模。
优化城镇布局。统筹推进重点县市培育和收缩型城市瘦身强体,在城市群范围内、重要中心城市周边地区培育县级市。提升边境城市人口和经济集聚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特大镇和县有序改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建立特色小镇管理清单,推动特色小镇梯队滚动发展。按照区位禀赋和发展基础的差异,分类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
第三节推进县城建设
提升县城城镇化水平,聚焦补齐县城及县级市城区发展短板,加大要素保障和政策扶持力度,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加强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不断适应农民到城镇就业安家需求。支持桓仁县、黑山县、盘山县国家新
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
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统筹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优化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社会福利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维护和军人公墓建设。提升公共服务及社会治理水平,强化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
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加强县城公共厕所建设,重点在旧城区、人流密集区和主次干路等区域配建补建公共厕所。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稳定运行。
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着眼满足群众改善生活品质需求,推进市政交通和管网设施、配送投递设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和县城智慧化改造,加快县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建立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机制,推进城乡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推动智能化改造与产业协同发展。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因地制宜推进农贸市场建设。
第四节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完善户籍制度相关政策,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合法居住或合法就业为条件,试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促进已在城镇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力争到2025年基本取消城市落户限制。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逐步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户籍限制。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吸纳农民工较多企业开展培训,强化就业援助,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落户较多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补助机制,推动城镇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相挂钩。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畅通“三权”自愿有偿市场化退出渠道。
第十三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发展保障能力
按照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要求,以增强产业布局优化保障能力、服务重大区域战略需求为导向,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运行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
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为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提供支撑。
加快布局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全面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网络建设,适时布局第六代移动通信设施。加快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服务配套能力建设。整合有线电视网络,实现广电网络超高清、云化、IP化、智能化发展。积极推进千兆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全面推动高速光纤宽带网络城乡覆盖。建立窄带物联网、4G和5G协同发展的移动物联网综合体系。强化基于IPv6网络的终端协同创新发展,升级改造沈阳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积极推进部署互联网域名根镜像服务器节点、工业互联网域名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和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在沈阳、大连等地布局大中型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
积极发展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高可靠、广覆盖、大带宽、可定制的工业互联网络基础设施,推动工业无源光网络、工业以太网、工业无线网等新型工业网络部署。面向重点产业建设工业互联网行业节点。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检测与态势感知平台建设应用。加快城市智能中枢建设,推动铁路、公路、邮政、机场、市政、能源、水利、气象、环保监测等基础设施升级,积极建设智慧广电设施和综合传输覆盖网。
超前部署创新基础设施。谋划布局基于辽宁禀赋优势、符合辽宁发展战略需求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基础理论和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创新研究院,夯实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聚焦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协同的新技术基础设施集群。积极建设一批实验中试、应用验证、材料检测等功能型产业创新平台。
专栏28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节建设交通强省
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互联互通综合立体交通格局,承担好“交通强国”试点任务,提升与全国交通网络连接水平,建设成为全国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节点。
完善基础交通网络。构建发达快速网,畅通优质干线网,织密普惠基础网,建设一体化城市群交通网。推动省际高铁互联互通,加快推进沈白高铁等重大项目,形成“沈阳放射式+沿海轴线式”高速铁路网。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辽宁段建设。实施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完善辽中南城市群快速公路网。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优化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布局,建设现代化一流机场群,加快推进沈阳桃仙机场二跑道和大连新机场建设。因地制宜发展轨道交通,以沈阳、大连为重点,依托既有铁路开行城际、市域(郊)列车。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稳妥有序推进沈阳、大连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支持智慧停车场建设。
强化综合交通枢纽作用。提升客货综合运输枢纽设施和功能,强化不同运输方式的有机融合,发展多式联运和高铁货运,推进旅客“零距离换乘”和货物“无缝化对接”。加快大连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提升沈阳全国性交通枢纽综合服务水平,支持沈阳、大连建设区域航空枢纽,完善集疏运条件,提升枢纽一体化服务功能;支持大连港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推动多港联动一体化发展,提升航运服务能力。支持锦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提升朝阳、丹东、营口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推进综合客运枢纽“四网融合”发展,加快平安交通建设、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
加强运输服务管理。加快交通智能化发展,加快公众出行、区域物流等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旅客联程联运,培育跨运输方式联程运输主体。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品质,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城际道路客运公交化。推广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预约响应等服务模式。提升交通运输绿色化、人文化水平,大力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强化全链条、一体化货物物流服务供给。深化交通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交通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推动旅客出行品质提升、货物流通周转效率提升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便捷高效的流通服务体系。
专栏29交通重大工程
第三节构筑水安全保障体系
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实施辽宁现代化水网重大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优化配置、河湖健康、农业农村水利、水治理现代化为支撑的全省水安全保障体系;到2035年基本实现全省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健全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完善大江大河及重要江河防洪减灾体系,5级及以上重点江河堤防达标率超过75%,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低于0.55%,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低于0.45%。推进辽河流域、鸭绿江流域、大小凌河流域综合治理,实施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加强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加快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全面消除现有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和沿海防台防潮能力建设。
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实施重大引调水工程,构建完善北、中、南三线“东水济辽”水资源配置格局,推进区域供水水源互联互通、联网联调,建设多源共济、优水优用的城乡供水网,更好满足辽中南地区产业发展用水需求,有效解决辽西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实施一批中小型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和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
升级农业农村水利体系。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节水改造,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93。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农村规模化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强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开展牧区水利、小型水源等农村水利项目建设,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开展农村水电绿色改造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专栏30重大水利工程
第十四章推进能源革命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
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2028年左右实现碳达峰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超过50%。第一节优化能源供给结构
超前布局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安全稳妥发展核电,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适度发展火电,推动清洁能源跨越式发展,构建现代能源体系。
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统筹本地消纳和电力外送,在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和消纳市场的基础上,到2025年,风电光伏装机力争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支持辽西北和其他资源条件较好地区加快发展风电,建设可再生能源基地,科学合理利用海上风能资源。在保护生态和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和稳步推进矿区光伏、光伏治沙、渔光互补等光伏发电与多种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利用屋顶、院落等发展分布式光伏。推进市场化竞争方式配置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
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确保红沿河二期工程投产,新增装机224万千瓦。全力保障徐大堡二期2021年开工建设。积极争取徐大堡一期、庄河一期尽快核准并开工建设。谋划研究庄河二期、徐大堡三期等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沿海核电厂址规划和保护工作。加大核电安全投入,完善核电安全监管,加强在运核电站、工程建造现场和核级设备制造厂等一线监管力量。
稳妥适度发展火电。推动煤电由传统提供电力、电量的主体电源逐步向提供可靠电力、调峰能力、清洁供暖能力的基础性电源转变,积极参与调峰、调频、调压、备用等辅助服务。鼓励调峰气电发展,在天然气输送管网沿线和建有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的沿海城市布局天然气调峰机组。
积极建设电力调峰设施。着力构建适应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持续提高的智能化电网和调峰系统,提高辽西北等电网薄弱地区汇集新能源能力。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积极推进清原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庄河和兴城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推进桓仁大雅河、清原二期和阜新海州露天矿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积极推进一批建设条件好、前期工作成熟的站点纳入国家规划。合理安排火电调峰项目,持续开展煤电灵活性改造,发挥火电托底保障和顶尖峰作用。推进发电侧和用户侧新型储能设施建设,发挥调峰调频作用,为电网平稳运行提供支撑。
第二节推动化石能源和清洁能源协调发展
着力推进能源供给多元化,加快形成煤、油、气和清洁能源多轮驱动、协调发展的能源供应体系。
稳定煤炭原油天然气供给。促进煤炭清洁生产和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保持省内煤炭年产能3500万吨以上。推进石油勘探开发,保持省内原油年产能1000万吨。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积极勘探阜新、铁岭、渤海海域、辽宁中部等区域常规及非常规油气资源。推动煤层气、页岩气、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产能建设。
推动清洁能源利用。推进辽东南地区减煤化向去煤化过渡,推广核电余热供暖、低温堆集中供暖,积极探索推进制氢、海水淡化等核能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氢能、地热能等其他新能源利用。实施氢能产运储销及综合利用工程、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点建设工程。探索支持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太阳能利用等清洁取暖工程。
加快能源基础设施智能化。大力推进能源产业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持续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积极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探索电网、燃气网、热力网柔性互联和联合调控,促进基础设施协同优化运行和多种能源融合发展。
第三节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
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大幅降低能耗强度。健全能源消费市场体系,严控能源消费增速。促进能源资源协同高效配置,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推动能源消费转型升级。
强力推进能耗“双控”。坚决实施能耗强度控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严禁违法违规新上高耗能项目。完善能耗“双控”目标引领倒逼机制,重点控制以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消费。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加强节能监察,加大节能标准法规等落实情况监察力度,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电价政策,重点产业应严格实行能耗等量和减量替代。推行用能预算管理,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发展,对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形势严峻、用能空间不足地区的高耗能项目依法实行缓批限批。
促进煤炭高效利用。严禁高耗煤、能效水平较低的项目建设。积极实施民用散煤替代。推进煤炭清洁利用,燃煤机组基本实现超低排放。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大力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
推进天然气高效利用。稳妥推进天然气气化工程,在具备条件的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实施天然气入户工程。大力实施工业燃料升级替代,有序推进交通燃料更新改造。积极发展基于天然气发电的冷、热、电“三联供”分布式能源,实现能源梯级利用。积极推动天然气发电与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融合发展。
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推进居民供暖、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及服务业等领域电能替代。因地制宜、因业施策,推行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电代气,着力提升电能占能源终端消费比重。
专栏31重大能源工程
(下转第十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