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46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专栏45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能力提升工程
专栏44应急管理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专栏43保障粮食安全
专栏42体育强省建设重点工程
(上接第十二版)
专栏42 体育强省建设重点工程
第十九章 立足国家战略定位全面推进“五大安全”建设
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全面推进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将“五大安全”建设与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效扩大内需、持续增强创新能力有机结合,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作出辽宁贡献,形成对国家安全与发展的坚强支撑。
第一节 维护国防安全
聚焦重点方向和战略需求,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强化军民协同和军地需求对接,推进重大工程实施,增强维护国防安全能力。
健全高效国防动员体系。全面落实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各项任务,提升国防动员应战应急保障能力和国防动员潜力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人民防空工作。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建设辽宁革命军事馆等一批特色鲜明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强红色宣传教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加强一体化能力建设。健全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机制,完善边海防组织体系。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加强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边海防安全稳定。支持智慧边防基础设施和条件支撑等能力建设。
统筹军地基础资源共享和要素保障。健全军地需求生成对接机制,加强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服务国防能力。拓宽人才双向流动渠道,创新联合培养人才模式。探索地方优势资源参与军事后勤保障社会化新路径。
着力构建军民协同创新体系。强化军工能力支撑,聚焦“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实施重大工程。以装备科研生产需求为牵引,增强产业链和供应链配套保障能力,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效益的特色产业基地(园区)。推动军品科研生产能力向社会开放,完善军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和途径,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共享与推广转化平台,推进科研设施设备共建共享。围绕战略性新兴领域,推动建设一批协同创新科研机构、科技园区,强化资源整合和成果转化落地。
第二节 确保粮食安全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粮食主产省地位,推进粮食结余省建设。
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集中连片示范工程,推广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新产品新技术,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提升种业创新能力。着力抓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组织开展畜禽、水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普查,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建设全省农业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平台。立足主要农产品用种安全,建设粮油作物创新联盟和育种研发中心,开展育种联合攻关,推进基因编辑、合成生物和全基因组选择等生物技术应用。建设特色育种创新中心,开展特色农作物、畜禽、水产良种联合攻关,全面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建成一批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种子生产基地、种畜禽场、水产原种场,建设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扶持创新型种业企业发展,培育有影响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支持铁岭、丹东、盘锦、锦州、阜新建设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
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出抓好水稻、玉米、花生、蔬菜、水果等提质节本增效实用技术开发,加快肉牛、白羽肉鸡、猪等主要畜禽和辽参、河蟹等特色水产品现代养殖技术科研攻关。支持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整合资源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加快构建农业产业支撑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创建多样化的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
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完善粮食生产防灾减灾体系,科学有效防范洪涝、干旱和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发挥防汛抗旱队伍和设施设备作用,积极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健全完善病虫疫情监测预警网络。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扎实推进粮食作物各项政策性保险落实,推动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专栏43 保障粮食安全
第三节 巩固生态安全
加快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保护好自然生态系统。强化生态空间管控。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定期开展生态监测评估,有效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分区管控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提升海洋环境监测和应急能力,有效防范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海洋病原微生物等重大环境风险。
加强环境执法监督。以各类资源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制度,锁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提高防治污染精细化水平。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优先解决细颗粒物、饮用水、土壤、重金属、化学品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突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区域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加强核安全监管。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
严格督察考核。将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强化生态安全政绩考核与问责,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等行为惩处力度。第四节保障能源安全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布局能源基础设施,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确保能源供应和运行安全。
加强电力供应和安全保障。加强电源电网建设,在保障电力充足供应的基础上,提升电力应急能力。加强重要城市、灾害多发地区和机关、通信、医疗、电网、核电等关键部位供电应急设施建设。适度配置电网备用火电机组,加强应急柴油发电机、化学储能和机械储能等应急电力设施建设,确保电网调峰、调频和关键单位突发应急供电需要。加强设备安全、网络安全和生产建设安全监管,强化预警防范,确保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下电力安全。
加快煤炭储备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最低最高库存制度,根据调入煤炭通道情况动态调整煤炭储备规模。通过政府政策引导和市场化手段,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煤炭消费地、铁路交通枢纽、主要中转港口等地的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督促指导煤炭生产、经营、消费企业保持合理库存,不断提高煤炭稳定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
完善石油天然气储备体系。落实国家规划,完善石油战略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加强石油储备监测预警,提高石油供应可靠性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邻近跨境原油管道、靠近炼厂等区域石油储备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全面落实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要求,逐步建立天然气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落实企业储气调峰责任。加快辽河油田地下储气库和液化天然气储罐建设。
加强能源通道建设。积极推进跨省区大容量外送输电通道建设,逐步形成辽宁电网与东北、华北等区域电网内外结合、充分协调联动的格局。加强500千伏主干网架建设,优化220千伏电网结构,提高电力安全保障和清洁能源消纳能力。加快蒙东输煤通道升级改造,提高煤炭输入能力。积极推进沿海地区条件成熟的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建设。推进输油输气管道建设,完善油气互联互通网络,全力做好油气管道保护工作。
拓展能源开放合作。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全力推进与油气资源丰富国家合作,引导大型能源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海外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增强我省油气保障能力。鼓励核电、输变电、风电和光伏等优势能源装备企业“走出去”,开展产品、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的国际合作。
第五节夯实产业安全
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聚焦“卡脖子”问题,支持企业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等联合攻关。鼓励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布局重大创新平台,实现整机攻关带动零部件突破,以适配验证促进技术迭代升级。加大原始创新力度,支持基础性、应用性研究。大力培养从事基础研究的创新型人才、掌握先进制造技术的工程师和技能型产业工人梯队。
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推动重点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积极发展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壮大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和主导作用的龙头企业,促进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区域合作水平,鼓励优势企业利用创新、标准、专利等优势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提高产业链分工地位。
提升产业链本地配套能力。围绕原料、配件、设备、核心零部件等配套需求,贯通上下游产业链条关键环节,提升企业本地配套能力。实行“链长制”,在要素保障、市场拓展、政策协同等领域精准发力,扶持本地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制定专项政策,加大产业链、供应链招商力度,加快引进一批行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产业链关键核心企业。有效降低配套成本,提升本地配套率,实现产业集群化发展。
第二十章 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
坚持系统思维,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辽宁振兴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确保全省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第一节 维护国家安全
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战略,统筹推进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经济安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以打促安。强化网络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债务等风险。
严格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始终把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窃密活动,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坚定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广泛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深化反恐怖反分裂斗争。加强反邪教斗争。加强对非法宗教渗透活动的治理。健全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国家安全执法,有效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
全力确保经济安全。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维护水利、电力、供水、油气、交通、通信、网络等关键节点安全。强化涉众型经济犯罪预警监测,保持对涉税、金融、商贸、涉众等领域突出经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支持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链竞争优势,保障国家战略资源安全。强化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现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性矿产资源、重大科技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健全科技风险防范机制,提高科技领域风险防控协同能力。
加强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加强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健全网络谣言、有害信息监测预警和依法打击机制。推进“依法治网”行动,深化技术护网,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完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机制,有效维护网络信息数据安全,加大国家秘密、重要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依法严打网上违法犯罪。大力发展信息安全产业,提升核心信息技术和产品国产化水平。
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底线思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聚焦金融风险点,统筹金融管理资源,加强基层金融监管力量,压实金融机构和股东风险化解主体责任,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地方政府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各项协调机制作用,做好金融业综合统计,加强金融风险信息研判共享,健全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运用改革思路和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处置企业债务违约问题。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完善信用惩戒机制,严肃查处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第二节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计下降33%。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相结合,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对危化品、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海洋渔业、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监察监管,推进企业实施本质安全提升行动。加快智慧消防建设,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增强社会各界安全生产意识。
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提高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防控水平,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灾害事故预防体系建设,完善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指标系统。开展全省灾害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灾害事故信息数据库。建设覆盖全域的灾害事故监测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快速预报预警能力。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推进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建设多灾种应急指挥中心,推进智慧应急平台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强化应急预案实战化应用和预案演练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响应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综合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水平和装备水平。健全完善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优化消防救援力量布局,建立综合救援队伍体系,加快装备现代化工程。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完善公共及人群密集场所急救设施建设和设备投放。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健康产品和服务的安全保障水平。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构建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覆盖的治理格局。强化食品全过程、全流程、全链条监管。全面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疫苗追溯体系,提升疫苗职业化检查能力,加强疫苗批签发能力建设,落实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制度标准,加强质量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信息化监测网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和安全。
严防生物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积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全省生物资源和人类遗传资源的安全。应对微生物耐药,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支持生物技术研发和应用。
专栏44 应急管理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第三节 健全防范化解矛盾风险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体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强化源头预防机制。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落实市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推动矛盾风险防范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健全联系包保机制和关怀帮扶体系,为群众和各类经济组织排忧解难,从根本上减少矛盾产生,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完善排查预警机制。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健全市级层面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经常性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预警干预机制,重点围绕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和问题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加强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努力把各类苗头隐患疏导在早、化解在小,防止引发极端案事件。
落实多元化解机制。落实《辽宁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依法做好各类群体政策落实、帮扶解困、教育稳控等工作,制定高风险主体处置应对方案,切实消除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培训、激励机制。推进市、县、乡三级信访接待中心、综治中心等融合,诉调对接中心与诉讼服务中心融合。推动纠纷线上解决机制建设,充分整合资源,建设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加强与社会治理综合信息系统相衔接,提升“一站式”服务能力。
专栏45 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能力提升工程
第四节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协同防控、精准防控。
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四大重点工程”,筑牢“五大封控圈”,织密“六张防控网”,健全“七大运行保障机制”。实施公安科技强警战略、大数据警务战略,建设数字公安、智慧警务。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实战应用平台建设。完善公安资源向基层下沉机制。健全现代化公安装备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安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智能化保障水平。加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创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标准化城市,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部达标。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创新完善常态化打击犯罪新机制、新手段,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缉枪治爆斗争和禁毒人民战争,严打严防命案、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加大对电信网络、组织偷渡等新型犯罪和跨区域犯罪的打击力度。推进反诈平台、智慧刑侦、智能化公安专业技术手段和装备建设。加强检验鉴定能力建设,提升资源整合、智能应用、科技支撑打击犯罪能力。完善治安研判、线索举报、行刑衔接、多部门协作等机制,提升违法犯罪预警、发现、打击效能。密切跟踪市域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因地制宜建立经常性专项性打击整治机制。
提升公共安全效能。落实公共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公共安全领域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严密枪支危爆等重点物品安全管理,深化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安全防范。推动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前介入的安全机制,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推进城市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程,依法惩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探索网约车、网络APP、网络直播、无人机等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管理新办法。
专栏46 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第五节 建设法治辽宁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完善法治监督体系,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辽宁。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保障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地方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结合民法典实施,对法律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问题,及时组织清理,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健全地方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和立法征求意见机制,提升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可操作性。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健全法治化政府运行机制。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和行政权力行使。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全作风改进长效机制。加强审计监督。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人员管理,有效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推进公正高效权威司法。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有效治理执行难。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提升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保证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
(下转第十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