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47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上接第十三版)
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全民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促进调解、行政裁决、仲裁、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有效衔接。
第六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估制度,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信息技术辅助科学决策机制,不断提升政府应对复杂局面的决策能力。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健全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实现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建美好未来。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重视基层社区建设,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应急治理和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
第三篇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凝聚实现规划目标强大力量
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咬定青山不放松,脚踏实地加油干,以更大气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开创辽宁振兴发展新局面。
第二十一章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全过程,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第一节 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科学把握形势变化、精准识别现象本质、清醒明辨行为是非、有效抵御风险挑战能力。深入学习运用中国共产党一百年的宝贵经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水平和专业化能力。准确把握新发展趋势和客观规律,改进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持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为人民执政、依靠人民群众,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充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全省各级政协按照宪法和章程履职尽责,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为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汇聚智慧和力量。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凝聚侨心、服务大局。做好新时代对台工作,支持台商台企参与辽宁振兴发展。
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切实增强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第三节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工作实绩考核,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主人翁意识,进一步提升推动振兴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实践中勇挑重担、攻坚克难。
提升干事创业能力。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不断提升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战略要求转化为具体项目、具体行动的能力,不断提升利用外部资源和社会资本发展壮大自己的强烈意愿和能力。引导党员干部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在聚焦补齐“四个短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实践中,树立底线思维,坚持务本开新、破旧立新、协作创新,善于敢于化闲置为资本、化沉疴为生机、变枯竭为繁荣,善于敢于把外部压力转化为推进改革开放创新的强大动力,切实增强斗争本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带头转变作风抓落实。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以上率下,主动扛起责任,大力弘扬“干”字精神,真抓实干,率先垂范,讲格局、讲境界、讲担当,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驱动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等目标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落实,以科学的方法、有力的举措、扎实的作风促落实,以鲜明的导向、健全的机制、浓厚的氛围保落实,全力缩短“说了”和“做了”、“发文了”和“落实了”、“开会研究了”和“问题解决了”之间的距离。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形成以干成事论英雄、以解决实际问题论能力、以高质量发展项目和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论业绩的鲜明导向。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激励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以考核工作促实干保落实。统筹工作实绩考核、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将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绩,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基本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助推器”作用,以考核导向引领干事导向,激发广大干部奋发作为。
第二十二章 保障规划实施实现发展蓝图
紧紧围绕全省“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主动谋划、积极作为,进一步完善规划制定和实施机制,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规划落实,形成规划实施强大合力,确保“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健全统一规划体系
强化规划纲要统领作用。《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居于全省规划体系最上位,是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需依据本规划纲要编制,在约束性指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风险防控等方面与本纲要统筹衔接。
统一规划体系。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建立以本规划纲要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省、市、县各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省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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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细化分工落实责任
强化年度计划实施。年度计划要贯彻本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适时将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结合形势发展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明确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举措的年度实施要求。
明确规划任务责任。本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应按照部门责任分工,明确各项政策、举措、工程和项目的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加强部门之间和省市之间的横向和纵向协作。
第三节 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强化政策支撑。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原则,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财政政策要更加注重提质增效,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的可持续性。财政性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要优先投向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强化金融政策的支撑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事项的信贷支持。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土地、人口、环境、社会等公共政策的制定,也要服从和服务规划纲要,强化政策间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
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鼓励竞争、促进创新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规划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市场主体行为,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列入规划的重大项目。
第四节 完善监测评估机制
实施多阶段评估。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中期评估要结合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新要求,重点评估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规划实施和规划修订的建议,评估报告报省政府审定后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构建公开透明监督机制。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公布实施进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将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规划实施考核结果与责任主体绩效相挂钩。
加强规划宣传。进一步凝聚民心、汇聚民智、体现民意、形成共识,激发全省人民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实施规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前景光明。全省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同心同德,拼搏进取,奋力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辽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