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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是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利器。作为深入推进教育整顿的重要抓手,我省坚持下沉指导、实地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省级指导组指导、督促、协调、推动作用,从全省政法单位和成员单位抽调379名同志,组建15个省级指导组,每组由一名正厅级领导干部和两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带队,进驻14个市和省属监狱系统,迅速对接,建立畅通高效的协调机制,统筹市县、突出重点,强化下沉指导,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组成两个调研组,先后赴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等市实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现场进行调度,指导各地理清思路、找准问题,加速推进各项工作。
强化创新突破,高质量高标准抓好学习教育环节
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省始终坚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并贯穿始终,高质量高标准抓好学习教育环节。精心组织开展政治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为教育整顿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理论基础。研究制定了学习教育环节工作流程图和学习计划清单。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学什么”“怎样学”“学用结合”等问题,创新载体、方法,确保学习教育内容实、效果好。
沈阳市以“班前课”“班后读”“每周一谈”等形式,开展基层党支部集体学习。本溪市编印《本溪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理论学习资料》,全市政法干警人手一册。营口市开设“党史课堂”“晨学课堂”等,帮助干警利用碎片化时间抓好学习教育。省属监狱戒毒单位结合场所封闭执勤的实际,采取分时段分岗位、线上线下、集中学个人学等灵活方式,确保全体干警学习到位、学出效果。
聚焦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的“关键少数”,我省组织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书记及各市政法单位、省属监狱、戒毒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治轮训。各市县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相继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政治轮训,累计培训12万余人次,实现轮训工作全覆盖。
3月19日,全省首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单位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开班。为增强学习效果,轮训班在全省政法系统选取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通过召开政法工作经验交流会进行推广,学员们一致表示效果好、收获大。
各地各部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利用辽宁抗美援朝烈士陵园、雷锋纪念馆等红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大连市依托关向应纪念馆、大连中华工学会旧址纪念馆等红色资源载体,组织开展红色专题教育。锦州市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开展“重走辽沈战役之路,激发干警斗争精神”实践教育。
同时,我省创新自选动作,融入具有辽宁特色的学习内容,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学习教育的延伸,创新开展“坚持解放思想,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四项专题研讨,引导全省广大政法干警增强主人翁意识,自觉把“小我”融入辽宁振兴发展大局,全面提升全省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效果导向,推动学习教育落地生根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最期待的事情做起。开门搞教育整顿,做到过程受群众监督、效果让群众评判。
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印发《关于在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坚持开门整顿的通知》,加强同人大、政协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在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各环节,邀请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有关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行业商会负责人参加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收集问题线索,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各级政法单位在教育整顿期间,加强信访接待场所工作人员配备,实行A、B岗制度,及时接待来访群众、登记群众来信。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整顿成效调查研究,将调查结果作为工作评价的重要参考。
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除中央层面统一设立“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平台”外,我省还向社会公布了15个省级指导组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和邮箱,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作用。
聚焦群众所需,我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组织政法干警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听取群众呼声期盼,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从本地区群众愁难急盼的问题入手,研究举措,办好实事。
丹东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市县两级政法单位出台便民利民措施156条,办理各项民生实事700余件。辽阳市坚持“入户办实事”,全市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结合“五包五促”活动,进农村、下社区,进企业、入厂矿,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目前,各地区共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举措2000余条。
“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即将进入查纠整改这个动真碰硬的关键阶段,各地要对标中央部署,按照省委要求,切实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抓深、抓细、抓实。”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思路清晰、态度坚决,力争通过有力举措、扎实工作,让人民群众第一时间感受到教育整顿带来的变化,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政法队伍的新形象、新作风,真切感受到政法工作的新成效、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