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辽宁日报 2021年04月01日

据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刘夏村) 记者3月31日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国家森防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4月1日起至12月20日,分两个阶段联合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具体而言,第一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第二阶段,9月20日至12月20日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