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政治学 看党史学习方法论

辽宁日报 2021年03月30日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研究员杨光斌在《学习时报》撰文认为,在建党百年之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那么如何学习和研究党史?早在1942年,毛泽东同志就指出,研究党史不是说要把历史上每一件事情统统搞清楚了才可以办事,而是要把党的路线政策的历史发展搞清楚,并要求“应该以中国做中心”。这个讲话事实上概括出学习党史的历史哲学:认识论上的研究方向性的路线政策而不是历史上的细枝末节,方法论上的历史主义,本体论上的以中国为尺度而不是以外来标准衡量党史。

何谓历史政治学?历史政治学旨在研究重大现实政治社会问题和理论问题的历史起源与历史性因果关系,并在研究中提炼分析性概念。在本体论上,历史政治学以历史“存在”或以中国为中心;在认识论上,讲究历史事件或政治问题的条件性或情景性;在方法论上,注重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性或时序性。历史政治学不仅是一种研究路径或研究方法,也是一套世界观性质的历史哲学。历史政治学被认为是中国政治学发展的一个新方向,极大地提升了政治学研究的本土性和主体性。

历史政治学与党史研究的整全性问题。历史政治学的第一个功能便是其知识论意义。历史政治学在研究历史事件中发现概念和理论,而且是发现整全性知识。以党史与近代史研究为例,毛泽东同志曾提出“不是只研究哪一步,而是研究全部;不是研究个别细节,而是研究路线和政策”的总体要求,但碎片化的历史研究使革命史观(唯物史观)受到一定冲击,现代化叙事与社会文化叙事很大程度上取代了革命叙事。村庄习俗、婚嫁丧葬、商业社团、秘密组织等研究确实展现了近代中国丰富的社会生活细节,但在一定程度上却忽视了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主要矛盾和时代主题。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与发展,正是为了回应这一内忧外患的时代主题。如果我们忽视了这一点,碎片化的历史研究就必然会消解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合法性基础。

历史政治学提供的研究路径。学习党史的重大政治目的之一是深刻理解现行政治的合理性和为人民所认同的合法性。源自西方文明的历史性标准如果被移植到非西方国家,形式上的政体合法性是否就意味着实质性的治理合法性?比较政治发展研究显然不支持这样的结论。社会条件和政体结构都是约束性制度,但为什么相同的政体结构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具有完全不同的结果?政体和社会条件相适应乃至成长于特定的社会条件,政体是有效的;相反,政体与社会条件存在紧张关系乃至冲突性,政体则可能是无效的。显然,具有历时性结构的社会条件是根本性约束制度,而共时性的政体相对于社会条件则具有附属性,二者都对人的价值取向、行为模式产生影响,但社会条件的影响则更为直接且深远,这就是华人在不同国度中的生活方式都具有高度相似性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