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辽宁日报 2021年03月19日

(上接第一版)

稳定播种面积。我省明确,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为丰产丰收奠定基础。调动地方和农民积极性,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支持降低三大粮食作物产粮大县保费补贴比例,及时发放稻谷、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资金,提高种粮收益。

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全省耕地面积稳定在6902万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稳定在5522万亩以上。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到2025年总面积达到3700万亩。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强农业种质资源库建设,打造“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领军型企业和特色优势企业。加大技术集成推广服务,提升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节水栽培、保护性耕作等各类绿色高质高效技术集成推广力度,提高粮食作物单产水平。今年实施保护性耕作作业面积850万亩,落实中央财政补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160万亩。

实施乡村建设 改善人居环境

乡村建设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之一,我省将从开展村庄规划和规范村庄撤并、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入手,全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夯实硬件基础。我省要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到2025年,村内道路网络基本形成。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加快推进乡村智慧水利、智慧交通、智能电网等建设。

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未来,我省将因地制宜、稳慎推进,以改造提升为主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垃圾就地分类处理,打造一批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十四五”期间,每年建设示范县5个。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和美丽庭院创建,到2025年,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1%以上。

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我省要不断扩大省内优质学校帮扶乡村学校覆盖率,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持续深化改革 释放发展活力

农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农民参与度,才能让农村改革、乡村振兴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省明确,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并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农民根本利益。据介绍,目前我省已有1.2万多个村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摸清了农村集体家底,建立了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下一步,我省将着力全面加强集体资产监管,建立全省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将集体资产全部纳入平台管理。继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规范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增强集体经济实力。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我省要继续开展省市县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到2025年家庭农场达到15万个。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7.5万个。鼓励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等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增效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