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现有陆生国家重点保护 野生动物141种

辽宁日报 2021年03月16日

本报讯 记者胡海林报道 省林草局日前编制并发布《辽宁省自然分布的陆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确认我省现有陆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41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36种、国家二级保护105种。

今年2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农业农村部公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是我国32年来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首次大调整。省林草局要求,各地要全面摸清本区域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分布区域、种群数量、保护现状等基本情况,及时制定保护规划和管理措施,扩大种群数量,改善栖息地质量,恢复和发展野生动物资源。要加大保护执法力度,强化野外巡护看守和经营利用场所巡查,严厉查处乱捕滥猎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公众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