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意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辽宁日报 2021年03月16日

本报讯 记者赵静报道 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近日,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省将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覆盖全省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等;到203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总体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根据《意见》,我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应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我省从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建立“1+4+14+N”四级塔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4”为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辽宁沿海经济带、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辽东绿色经济区等重点区域管控要求;“14”为各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N”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具体准入要求。

结合我省“十四五”新发展格局,《意见》特别明确了“一圈一带两区”四大重点区域的特色性、差异化要求。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突出生态环境共保共治;辽宁沿海经济带坚持陆海统筹,推进行业深度治理和新旧动能转换;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加强区域生态共同治理,筑牢辽西陆海生态屏障;辽东绿色经济区突出生态功能重要性维护,夯实绿色发展生态基础。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在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城镇建设、资源开发、建设项目选址、执法监管等方面,将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同时也是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为保障“三线一单”严格实施,我省将建立健全“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和监督机制,将各地区实施“三线一单”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范围,加强监督考核,推进实施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