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消协发布消费提示

购买保健品应注意五方面

辽宁日报 2021年03月16日

本报讯 记者陶阳报道 3月15日,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朋友购买保健品时应注意以下五方面。

注意购买场所。消费者不要随意购买上门推销的保健品;要到证照齐全、信誉好的销售场所购买保健品,不可轻信形形色色的广告、知识讲座和义诊等活动。

注意查看标志。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要查看批准文号和国家规定的保健食品标识(“蓝帽子”),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查询。保健食品正面的包装应有批准文号,背面有“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提示。要查看保健食品包装上的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

注意购买渠道。消费者不要购买只能通过邮购或者送货上门等途径获得的产品,因为此类渠道往往事后很难追踪或维权。一定要购买的话,建议先电话咨询销售商,查询产品具体的批准文号等。

注意包装说明。消费者要仔细看保健产品成分说明。说明书应包含产品的原辅料、功效、成分、适宜人群、食用方法、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宣称保健食品可以治疗某些疾病甚至代替药品,都属于虚假宣传。

注意索取凭证。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后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发票等消费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作为维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