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习近平李克强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等出席 栗战书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辽宁日报 2021年03月09日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8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习近平、李克强、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等出席会议。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栗战书委员长向大会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栗战书在报告中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职尽责、积极作为,为推动重大工作部署、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维护国家安全提供法律保障,有效发挥了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栗战书在报告中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13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8件,正在审议的法律案23件;听取审议35个报告,检查1个决定和6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询问2次,开展专题调研6项,作出决议1项;决定批准或加入条约7项;审议通过39个任免案,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59人次。

在报告中,栗战书指出,常委会工作最为显著的特点是,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法律需求实际,加强立法和法律监督,努力使各项工作更好围绕中心和大局、更好服务国家和人民。一是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修改国旗法、国徽法,审议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二是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顺应人民期盼,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公共卫生立法修法,加快国家安全立法,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立法。三是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行使。四是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35条具体措施”,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水平。五是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发挥人大外事工作的职能作用。六是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

栗战书在报告中指出,常委会工作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在报告中,栗战书指出,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谋划人大工作,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发挥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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