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晓华报道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自3月1日起,丹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
本次改革将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范围拓展至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含外商投资)、非公司企业法人(指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含外商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的分支机构。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参照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进一步简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材料,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自然日)压缩至20天(自然日)。同时,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
此外,进一步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功能。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各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企业可“一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