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全面推行林长制

辽宁日报 2021年03月02日

本报讯 记者胡海林报道 “看好林子,守住‘绿色银行’,是我们发展的底线。”最近,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八里甸子镇大南沟村村级林长刘彦春正忙着推进村里的森林康养项目,希望带领全村走出一条新的富路。

在本溪、朝阳两市试点的基础上,我省今年将全面推行林长制,旨在进一步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促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推进生态辽宁、美丽辽宁建设。目前,我省林草部门已组建专班,正围绕林长制工作研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开展相关准备工作。

根据部署,本溪、朝阳两市去年7月试点启动林长制工作,建立林长制组织架构,建立市级林长会议、工作督查、信息通报、林长巡林制度及工作考核方案,探索建立林长制制度体系、工作机制,以促进工作开展。两市的试点工作,为全省推行林长制积累了经验。

本溪市还创新模式,强化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构建“4+1+3”管理模式,即市、县、乡、村四级林长,1个重要生态区域林长,以及技术员、监管员、护林员三员。朝阳市将林长制和创建森林城市相结合,构建行政村林长、基层监管员、专职护林员的“一长两员”管理架构,把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压实到人。

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个别地方对生态建设重视不够,甚至为发展经济,不时发生破坏生态的情况,对林草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造成不利影响。实施林长制,核心是通过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从源头解决生态资源由谁来保护的问题,补齐我省在林草管护上存在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