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消防整治管理 保障“生命通道”畅通

辽宁日报 2021年02月26日

本报记者 赵英明

“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绝对不可以随便占用。”全国人大代表、鞍山市公交司机谢金红十分关注民生领域的问题。

谢金红在调研中了解到,由于民众消防意识淡薄、停车位与机动车数量增长的矛盾、各类经营占道行为、物业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出现消防通道堆放物品、停放车辆或私加地面围挡和空中搭建设施等现象,侵占和阻碍了消防通道。

“侵占阻碍消防通道就是无视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2020年,谢金红提出关于惩治侵占和阻碍消防通道行为的建议。

谢金红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消防部门要建立完善定期检查制度,至少每半年对居民住宅小区、学校、娱乐场所、农贸市场等进行一次消防通道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物业管理部门有责任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有权劝阻侵占和阻碍消防通道的行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消防部门和单位上报发现的隐患和责任人。

应急管理部予以回复,表示将充分吸纳建议,结合全国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开展规范管理、及时清理障碍、强化监管执法、推动设施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全力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其中,针对执法程序不够简便、处罚力度不够有力等问题,将指导各地通过修订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从法规规章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严肃查处违法单位和个人,并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应急管理部同时表示,将指导各地组织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画线、标名、立牌,实现标识化管理。对城镇老旧小区利用3年时间分类分批开展整治改造。督促社会单位和住宅小区清理违章搭建构筑物和违法设置的固定障碍物、占道停放车辆等。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车通道维护、管理和巡查。指导各地开展“生命通道”智能预警监测,提高技防物防水平。推动将新建停车设施建设列入“十四五”规划编制、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政策规划工程中,从解决刚需源头入手,加快补齐停车供给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