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丽娟报道 记者2月25日从大连市财政局获悉,《大连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15项配套实施细则近日出台,通过“1+15”政策组合构建功能多元、内涵丰富、多位一体的政策体系,确保学生资助这一保民生、暖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据悉,《办法》贯穿学生资助的各环节,同时涵盖奖学金、免学费补助等资助项目,在突出助困基础上兼顾奖优、引导等功能。《办法》细化了7项奖学金、4类助学金、两种情况免学费或免学杂费补助、1个政府“寒窗基金”及服兵役高等院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等16个资助类型;范围涵盖市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标准从2000元到1.2万元。其中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院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万元,设立市政府“寒窗基金”,一次性资助当年考入大学的具有大连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2000元。
与之相配套,大连市推出了包括高等教育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本专科生市政府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中等职业教育的国家奖学金、市政府奖学金、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教育的免学杂费、国家助学金、市政府“寒窗基金”等在内的15个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细化了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3个学段申请、评审、发放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