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报道 在群众家门口搭建说事、议事、调事平台,群众把问题晒在阳光下、心结摊在桌面上。2020年,我省启动“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以来,共建立“村民评理说事点”1.1万余个,已实现全省行政村全覆盖。部分城市还积极推进社区居民评理说事工作,建成“居民评理说事点”2984个。
针对社会矛盾纠纷大多发生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这一现实,我省2020年初将“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列为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并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在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过程中,省司法厅制定统一标准,指导各地“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规范、有序、健康进行。
遍布全省乡村的“村民评理说事点”,主要依靠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将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或人民调解室作为主阵地,同时注重发挥“村贤”“社贤”和德高望重人士的作用,聘用他们为评理说事员或信息员为民服务;积极整合律师、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组建专业法律团队,为“村民评理说事点”提供法律服务支撑。
通过开门说事、评理调事、便民答事等方式,“村民评理说事点”成为畅通和规范群众表达诉求、协调利益、保障权益的平台,(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