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9日在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辽宁日报 2021年02月10日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郑  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所确定的任务,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实干精进、狠抓落实,全力推动实现“整体工作达到全国法院平均水平、力争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的目标,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省法院全年受理案件1103629件,审结1046137件,结案率94.79%,同比上升1.31个百分点。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17240件,审结15988件,结案率92.74%,同比上升4.15个百分点。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制定《关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的意见》,开展政治大轮训,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制定重点任务清单,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自觉接受对法院党的建设全面体检。在省委思想政治工作考核中,省法院被评为优秀等次。党建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转发推广。

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省委贯彻〈条例〉办法》及“1+13+N”制度体系,制定贯彻落实“1+12”系列文件,建立向省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出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管理的意见》,打好意识形态主动仗、阵地仗。加强司法宣传和新媒体建设,“辽宁高院一点资讯一点号”获评全国法院十佳客户端账号。

二、坚持服务保障振兴发展大局,充分彰显司法担当作为

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如期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相关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作介绍。始终保持惩腐高压态势,依法审结云光中等中管、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2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审结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3986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关于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相关意见。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辉山乳业、丹东港等破产重整案件圆满审结,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成功重整,创造全国A股民营上市公司司法重整最快纪录。制定出台一系列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在全国法院率先建成“互联网庭审云平台”,全省128家法院全面开启“云审”模式,审理相关案件25608件,充分发挥助力疫情防控重要职能作用。

围绕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要求,部署开展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积案清理等专项活动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向社会发布20个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深入开展“依法纠正涉产权错案”专项行动,纠正涉产权错案20件。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对我省法院开展依法纠正涉产权错案专项行动工作给予批示肯定,要求在全国法院推广辽宁的经验做法。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得到省委张国清书记的批示肯定。

三、坚持公正文明善意司法,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牢固树立现代司法理念,正确、准确、理性行使司法职权,落实公正文明善意司法要求。紧紧扭住案件质效这一执法办案的生命线,在全省法院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动,实施 “双激励”通报机制,在2019年出台“1+7”系列文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案件分配制度的若干规定》等6项审判监督管理制度,形成“1+7+6”系列配套文件,以制度机制和严格的监督管理倒逼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审判管理经验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作介绍。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完善阳光司法机制,全年上网裁判文书1545084篇,在全国法院排名第8位;庭审直播273430场,在全国法院排名第5位;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100%,并列全国法院第1位;有效公开率99.95%,在全国法院排名第1位。

持续打造辽宁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品牌,全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全面完成升级改造,执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执行案款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执行立案、分案、财产控制处置各环节全部纳入执行指挥中心平台进行监督管理,执行综合指标排名一直处在全国法院第一方阵,其中执行“四项核心指标”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为99.57%,列全国法院第10位;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合格率为100%,并列全国法院第1位;信访案件办结率100%,并列全国法院第1位;整体结案率96.83%,列全国法院第9位。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的落实

坚持把“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成为民服务新高地,按照“一流标准、第一方阵”要求,高标准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推动实现“一网统管”“一号通办”“一站式解决”,全省法院诉讼服务74项质效指标综合排名一直位居全国法院前列,年度排名全国法院第3位。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对辽宁法院“一站式”建设作出“力度大,效果好”的批示,并要求全国法院学习借鉴。把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进一步优化诉讼窗口服务,畅通接待、沟通和反映问题的渠道,让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到法院办案、办事、反映问题,同等享受到热情、规范、便捷、智能的司法服务,努力做到事事有办理、有回复、有释明、有落实。积极打造“互联网+”诉讼服务体系,统筹制定在线诉讼服务标准,加速实现“一元向多元”“线下到线上”“统办到分流”的转变,全省法院通过调解平台在线音视频调解案件96657件,占调解案件的30.3%。

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积极回应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民生热点问题,依法审理教育、就业、医疗、住房、消费、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135248件。进一步规范民事再审工作,加大依法纠错力度,审判监督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作介绍。加强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继续保持全国法院领先水平。

五、坚持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牵引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员额法官动态调整和退出工作办法,对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职能进行优化调整。我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经验被最高法院转发推广,干部协管工作经验最高法院要求全国法院学习借鉴。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全国法院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积极推进民事诉讼制度和环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重心加快推进行政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形成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官民和谐”的良好局面。

加快推进信息化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建成全省法院第二套“公有云、专有云”基础平台,辽宁成为全国法院唯一拥有两套“云平台”的省份。统筹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与应用,法律检索、类案推送等智能化手段广泛应用于审判执行工作。全省法院“云网一体化”基础设施、移动微法院等多项建设在全国法院领先,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由2017年全国法院的第29位跃升至去年的第9位。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就信息化建设专门连线辽宁法院,认为辽宁智慧法院建设由全国法院后位进入前十强,面貌改变之快超出想象,要求在全国法院推广辽宁法院的经验,随后最高法院召开会议推广辽宁法院的经验做法。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着力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制定《新时代辽宁省法院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20—2022年)》,在全省法院组织“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释”警示教育和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认真开展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廉政回访。持续巩固“强化管理年”活动成果,着力建立完善常态化日常化长效化管理机制。强化廉洁司法建设,加强警示教育,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我省法院强化管理等工作经验受到最高法院的重视并转发全国法院。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人民法院推进发展的重要保障和职责所系。一年来,我们坚决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和“学习贯彻落实民法典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专题调研。组织全省法院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编辑《监督联络通讯》,开展代表委员见证“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动1300余次,4671人(次)参加,省法院高质量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34件,不断增进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代表联络工作经验在人民法院报作专题报道。

各位代表,我们按照省委提出的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全省法院的不懈努力、顽强奋进,如期实现了为期三年的既定目标,2018年全省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达到全国法院平均水平,2019年全省法院重点工作达到全国法院平均水平,2020年全省法院整体工作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到去年底,全国法院有指标排名的工作,我省法院均处在第一方阵乃至先进水平;没有指标排名的工作,如党的建设、审判管理、司法改革、依法纠正涉产权错案等专项工作,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以上所有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省政府、省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帮助;最高人民法院给予具体的监督指导;省监察委员会、省检察院给予积极的监督帮助;各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感受司法,给予了最大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和法院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全省法院将奋进“十四五”、做实开局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政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目标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动实现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形成振兴发展的生动画面和宏大场景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狠抓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践行法治职责使命,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刻把握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狠抓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辽宁振兴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府院联动工作,完善信息推送共享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以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为抓手,以着力服务市场主体、化解涉企矛盾、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等“八个新提升”为目标,推动实现司法服务方便快捷、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司法生态明显改观,大力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满意度。

三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严格规范司法,深入实施“双激励”通报机制,细化落实加强审判管理系列文件,严守程序规则,着力解决司法任性、随意办案等问题,持续推动审判质量效率的提升。强化善意文明执行,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行为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突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

四是狠抓“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突出集约、集成、在线、融合、便捷五个关键,聚焦集约在线诉讼服务,健全完善一网通办,加快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诉讼服务平台,着力拓展信息化实际应用,提升司法智能化水平,将线下服务项目全部集成到线上,努力实现提供诉讼服务“全天候不打烊”,群众办理诉讼事务“全流程零跑腿”。

五是狠抓过硬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增强政治本领、提升政治境界,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高度重视素质能力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狠抓业务技能培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深入推进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等特殊关系人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铁一般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更加坚定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更高起点上奋力推动辽宁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十四五”开局起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