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加减法”

打出组合拳全方位“护企安商”

辽宁日报 2021年02月10日

本报讯 记者陶阳 侯永锋报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去年以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大力倡导树立“每一个检察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确立“做好‘加减法’打出组合拳”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职,全方位构建“护企安商”新模式,为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在办涉企案件落实“少捕慎诉”上“做减法”,慎重稳妥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给企业吃下安心经营、放手发展的“定心丸”。沈阳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助防控、保稳定、促发展”工作意见》《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指引》等一系列文件,在办理涉企特别是涉民企案件中,通过积极落实“少捕慎诉”和“平等保护”原则,严格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化立案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提高司法办案效率等措施,尽最大努力为企业营造既规范又宽松的法治环境。

2020年,沈阳市检察机关为企业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6亿余元。对涉民企案件“依法可捕可不捕的不捕、依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办理涉企刑事案件的不捕率、不诉率分别较同期上升35.7个百分点和8.6个百分点。

在职能延伸上“做加法”,主动履行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社会责任,筑起健康发展的“防火墙”。沈阳市检察院加强与民营企业及商协会组织的联系,与沈阳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共建“企业家·检察官面对面”沟通协商新机制,建立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分片包企”联系服务制度;启动“检察蓝助营商春季行动月”,组建服务民企检察官“博士团”“硕士团”,开展“万人进万企——我有问题问检察官”系列法律服务活动,为企业量身定做多媒体法治课;建立“检察蓝护航创业者”法律服务站,提供常态化、即时性、精准化法律服务。

让法律服务多走路,让企业家少跑腿。沈阳市检察院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畅通检企联系渠道,创新服务企业工作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