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要求

辽宁日报 2021年02月07日

徐作辉

核心提示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立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五大原则之一,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彰显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开启,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只有准确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要求,将其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才能在新发展阶段克服各种艰难险阻,推动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切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人民群众历史作用发挥创造条件,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唯物史观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首要要求。在新发展阶段,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并不是一句抽象的口号,首先要通过优越的政治制度保障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真正使广大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对西式民主的超越,是人类历史上新的更高类型的民主,具有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我们要坚定制度自信,具备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的政治定力,毫不动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和发展各项政治制度,不断扩大人民群众的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权益,保证人民广泛地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使发展始终体现人民意志、符合人民愿望,让人民主动自觉成为各项事业发展的推动者。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切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是我们党智慧和力量的源泉,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增长政治智慧、增强执政本领,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的关键。切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要把群众路线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贯穿于党的全部工作,坚信党的根基和全部力量在于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要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提升政治站位、拓展工作视野、提高工作能力,又要从思想和感情深处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先生,把自己看作人民群众的公仆和学生,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各方面的真知灼见都能够运用于治国理政的活动之中,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推动改革、谋划发展的最大依靠力量。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善于为人民群众历史作用发挥创造条件。人民群众作为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其历史作用的充分发挥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同时,还要在全社会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有效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各种利益、各项权利,让劳动者能够体面劳动、全面发展,鼓励群众大胆实践、大胆探索,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不断汇聚强大合力,把造福人民的事业持续推向前进。

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努力创造人民满意的实绩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必须贯彻人民至上理念,以人民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最高标准,努力创造人民满意的实绩。

中国共产党除了人民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体现。

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必须贯彻人民至上理念。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而且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在党和国家事业中享有至高无上地位的主体。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我们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把人民群众放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回顾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的现实可以看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以坚定的政治勇气和果敢的历史担当,迅速打响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全力以赴救治患者,不放弃每一位病患,最大程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真正体现了我们党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坚强决心,生动诠释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执政理念。

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必须以人民利益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标准。“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我们党一切工作成效都要由人民来评判,要看人民群众是否得到了实惠。一方面,要从让人民满意的事情做起,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上的困难,把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他们的疾苦,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另一方面,要注意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辩证统一。解决民生问题的举措针对性要强、覆盖面要广、作用要直接、效果要明显,需要有锲而不舍的决心和久久为功的毅力,一个民生目标一个民生目标地解决,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往前推进,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好党中央关于民生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同时要对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动态过程有清醒认知,切勿脱离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搞过度福利化。好高骛远、寅吃卯粮,开空头支票,其结果只会挫伤群众的积极性,甚至导致增长停滞、效率下降,人民生活水平降低。只有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将收入提高和生活改善建立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做好现实条件下可以做到的事情,才能实实在在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为人民谋幸福,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落脚点。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质量上。在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中,如果说“美好生活需要”是发展的目的,那么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则是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基础和前提,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本身恰恰是低质量、低效益发展的集中体现。因此,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从规模和增速转向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基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针对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突出问题所作出的战略抉择,也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选择。推动高质量发展,要依据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更加精准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好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一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更加自觉地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到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从全局高度准确把握和积极推进新发展格局的构建,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在推动发展中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注重发展方式转变以及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创新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提供新产品新服务,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让人民的美好生活向往不断成为现实。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切实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多样性、多层次性和递进性等特点。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就是针对这些特点全方位把握好人民群众需求的发展变化,着力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做好居民收入、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环境改善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在把握共性问题的同时有针对性地解决好个性问题,努力使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还要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虽然促进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但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成为新发展阶段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改善生活品质要求的重要体现。我们要更加自觉地致力于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主动为分配制度的深化改革、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的改善付出更多努力,在共建共治共享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不断迈进。

(作者系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本文系201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以人民为中心’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要求研究”(L19AZX00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