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2月1日在沈阳举行。出席全会的有省纪委委员52人,列席120人。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及省法院、省检察院领导出席会议。
全会由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1年任务,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廖建宇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奋发有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一致认为,张国清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成果新进展,明确提出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上来,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会指出,2020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稳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成绩。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紧扣重大决策部署强化跟进监督,立足职责职能服务保障辽宁振兴发展,政治监督效能实现新提升。稳中求进保持惩腐高压常态,坚决惩治重点岗位、重点领域腐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系统推进案件质量提升,强化“三不”一体推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取得新成效。全面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保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度,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基层监督和作风建设取得新进展。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取得新成果。坚持巡视和整改同步强化,完善巡视巡察联动格局,监督利剑作用得到新彰显。着力突出政治建设,提高履职本领,从严从实教育管理监督,纪检监察自身建设实现新加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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