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行动方案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辽宁日报 2021年02月01日

据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提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方案》要求,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启动第二批涉产权纠纷案件再审工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实施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审理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专利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分类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和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非法控制集体资产。

《方案》提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施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优化注销办理流程,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资产数额不大、经营地域不广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

《方案》明确,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

就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方案》提出,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实施评估,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简化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流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

《方案》提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就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方案》要求,完善质量管理政策措施,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进一步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推动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建立重点市场联系机制,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品市场示范基地。

《方案》要求,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推进综合协同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